本报株洲讯(记者刘平通讯员郭秀峰)昨日,本报记者从醴陵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4月10日,该院以涉嫌强奸罪对19岁的小伙子李旦(化名)批准逮捕,原因是他的女友还未满14周岁,但两人多次同居并发生了性关系。
2012年10月,李旦在深圳打工时,通过网络认识了在醴陵某中学读书的初二女生晏某。晏某曾告诉李旦自己是农历1999年3月出生。之后两人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2013年1月,李旦回到醴陵市,1月至2月间,李旦先后三次在宾馆和自己家中与晏某同居并发生了性关系。
2月21日,这些事情辗转传到了晏某的父母耳朵里,晏某的父母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日,李旦也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