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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提至8%

A-A+2013年6月7日10:06潇湘晨报评论

    自从3月1日公积金新政实施后,不少人被拦在了公积金贷款的门槛外,但很快将有一项新的政策使更多的人享受到公积金的福利——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把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5%提高到8%,调整后,长沙市公积金缴存比例将统一为8%至12%。

    “这项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提高职工的购房能力。”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处处长沈有成说,“5%的比例还是199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后制定的,一直没调整过。”据悉,江西南昌、湖北武汉等地的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也早已是

    8%-12%。

    缴存比例提高后,职工可贷款的数额将大大提高。按照公积金的贷款核算公式: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最高50万,最低20万),以一位月收入4000元的职工为例,假设他还能工作20年,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2万元,过去按照5%比例缴存,即每月自己和单位各缴存200元公积金,那么首套房贷款,将只能获得23.2万元贷款。当缴存比例提升至8%之后,每月自己和单位各缴存320元公积金,则可以获得34.7万元贷款。

    由于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没有调整最低缴存额,依然是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最低各为100元,即月缴存额合计不得低于200元。

    随着2012年长沙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也会相应提高,因此免税最高缴存上限也将会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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