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7月9日电 (记者 刘柱)湖南省冷水江市官方9日对外透露,网民段某对其发帖称“选美小姐变市长秘书长”系诽谤遭拘留不服一案当日在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院当庭宣判维持冷水江市公安局对段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月初,段某在冷水江市一公园从陌生人处听说,伍某原来是“月季花小姐”冠军,现要当市长的秘书长了,猜想伍某有问题,在两家网站发帖“冷水江十大美女之一伍某是怎么成为市长的秘书长的”,随即更换多个网名进行跟帖评论,捏造事实使用污秽不堪的语言对伍某进行诽谤。
2013年1月9日,冷水江市公安局接到伍某报案,称1月8日有人发表网帖对其进行诽谤。经冷水江市公安局调查,网帖系网民段某所发,冷水江市公安局以诽谤他人、情节较重为由,对段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段某不服该处罚决定,向娄底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月28日,娄底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冷水江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维持。段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段某使用污秽不堪的语言,捏造事实,在互联网发布网帖,对伍某进行了诽谤,其行为明显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冷水江市公安局依照法定职权进行处罚,主体适格,程序合法,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得当。
对于原告提出的“发表的主帖只是对伍某身份进行合理质疑,发表的跟帖虽有侮辱言词,但未指名道姓,不构成对伍某的诽谤”诉求。法院认为,段某在发表主帖对伍某进行质疑后,即不断变更网名,连续进行跟帖,在带有诽谤内容的相关跟帖中,跟帖与主帖在内容及用语上前后呼应,足以让公众确信,跟帖所指即为伍某。段某的发帖行为已超出合理质疑的范畴,构成对伍某的诽谤。
经合议庭合议,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维持冷水江市公安局对段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