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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通系统受贿案开审 受贿金额达1.98亿元

A-A+2013年6月25日12:18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长沙6月25日电(记者史卫燕)记者从湖南省娄底市了解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广受关注的湖南省“高广投”特大受贿案进行公开审理,这起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关注度极高,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曙、胡浩龙、张晖、彭江林4人涉嫌受贿、行贿、贪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指控受贿金额达1.98亿元。近年来,湖南省频现“交通系列腐败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被查处的官员包括原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陈明宪、原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冯伟林等。在娄底公审的湖南省“高广投”受贿案,是湖南审理“交通系列腐败案”中的一件。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1月至2010年12月,被告人彭曙先后利用担任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经理、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被告人胡浩龙先后利用担任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副经理、房产开发部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共同或者伙同被告人彭江林收受数家公司及个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9858万元、港币10万元。同时,彭曙和胡浩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张晖,在张家界龙阳公路建设的过程中采取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500万元。

  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两名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将掌握的“高广投”与赛迪传媒重组相关事项的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非法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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