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邓晶琎 通讯员 陈潇肖
通讯员 陈潇肖
盛夏来临,劳动者的防暑降温等健康权利备受关注。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35℃以上室外露天作业者将可享高温津贴。
目前,我省的防暑津贴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每月150元。记者7月6日采访长沙市部分室外劳动者发现,他们中大部分对此政策并不知晓。
高温补贴每月最低150元,发放时间为7月至9月
新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厅去年发文,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时,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部分劳动者不知高温津贴,私企员工为保饭碗不投诉
尽管我省制定了相关高温津贴细则,但记者6日在长沙部分工地、企业采访时发现,不少劳动者对此政策并不知晓。
6日,长沙市当天的最高气温达到36℃,记者在位于梓园路上的一家楼盘施工工地上看见,工人们仍然顶着烈日,坚守岗位。“一天工作哪里只有6小时啊,我们一般就是中午休息1个小时。”一位水泥工人向记者抱怨。
当被记者问及是否领取过高温津贴时,受访工人纷纷摇头,有人甚至表示从来没听说过高温津贴一词,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应得利益。
相比之下,在长沙市一家知名指纹锁公司工作的李宏(化名)则对此政策非常清楚,但她却无奈地表示,“我们公司并没有高温津贴一说,我们也无能为力。除非我跳槽成功了,不然我不会去投诉公司的。”
我省将修订新劳动合同条例,不发高温津贴拟最高罚2万元
今年,我省正在修订新的《湖南省劳动合同条例》,今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过高温津贴落实不到位这方面的投诉。”长沙市劳动监察支队副队长刘星亮向记者透露。
近期,长沙市将对建筑工地等室外作业场所展开专项检查。据介绍,用人单位在满足高温津贴发放条件下不发放,是违规行为;如果有不发放高温补贴的情况,市民可向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