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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一校车为图方便超载一人 被罚500元记6分

A-A+2013年7月3日14:53长株潭报评论

  红网株洲7月3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胡芳 通讯员 管丽 周伟)昨天,校车司机罗师傅为了偷点懒,超载了一个孩子,被株洲荷塘交警现场查获。

  昨天早上8点25分,一辆校车行驶至红旗南路与湘运中心站交叉口时,被交警示意停车检查。驾驶员神色慌张,身体向前倾,好像要遮挡什么。

  这一动作引起了交警的警觉,随即打开车门对车上的孩子进行清点,车内共有12个孩子。“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行驶证上明显标注了“用作幼儿校车时,只能搭载幼儿11人和成人2人。”

  “只多载了一个呀,又没挤着。”驾驶员罗师傅说,多跑几次不划算,就多载了一个孩子。交警当场对驾驶员和孩子们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随后,交警将车上的幼儿送至幼儿园,并将该车依法扣留。

  交警介绍,这台校车因超载20%以下,被罚款500元,记6分。按照校车新规,对于校车违法行为将严格查处,其中校车超员20%的就要记12分,意味着会“丢了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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