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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最高检察:环监失职 致30人中毒构成犯罪

A-A+2013年6月19日08:01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煤炭运输抑尘喷淋防污染减损失。6月17日,运煤车在平顶山东站田庄线煤炭运输环保抑尘站接受抑尘喷淋作业。   新华社发  煤炭运输抑尘喷淋防污染减损失。6月17日,运煤车在平顶山东站田庄线煤炭运输环保抑尘站接受抑尘喷淋作业。   新华社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8日公布了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韩耀元回答了记者提问。

    哪些行为   利用渗井排毒属严重污染环境

  问:环保部门近期针对群众反映的建有渗井的企业,涉嫌违法排污进行调查,司法解释对利用渗井等排放毒物是否进行了规定?

  答:污染环境罪是环境污染犯罪的基本罪名。刑法修正案(八)将其入罪要件调整为“严重污染环境”。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司法解释将“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情形列为“严重污染环境”。

  司法解释还列举了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包括: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等等。这些标准明确具体、操作性强,能够有效解决办案中取证难、认定难等实际问题。

  渎职处罚   8种情形可认定为环境监管失职罪

  问:一些污染事件发生背后往往存在国家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或缺位问题,司法解释是否对环境监管渎职犯罪作出规定?

  答:最高人民检察院2006年出台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对环境监管失职罪规定了8种应予立案的情形。现在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对环境监管失职罪进一步明确,规定了8种情形应当认定为“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定罪处罚。

  这8种情形分别为: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从重情节   阻挠环境事件调查将从重处罚

  问:司法解释体现从严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精神,其中从重处罚情节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于环境污染犯罪的四种情形应当酌情从重处罚。司法解释规定,实施污染环境、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等犯罪,具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一)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二)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三)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四)在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此外,不少环境污染犯罪是由单位实施的,此类行为往往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单位实施环境污染犯罪的,不单独规定定罪量刑标准,而是适用与个人犯罪相同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据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记者 杨维汉 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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