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民生社会>市井万象>正文

七旬翁闹离婚 老伴称离婚原因为六旬小三

A-A+2013年6月9日20:57佛山日报评论

  三水法院多次调解无效,只得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佛山日报讯 记者聂亮超 通讯员黄建烈报道:三水一名79岁的老人,坚决要跟77岁的老伴离婚,而老伴称丈夫离婚是为了第三者。记者昨日获悉,三水法院多次调解无效后,只得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今年79岁的张先生和刘女士于1953年结婚,结婚初期二人感情尚可,但随着子女渐渐长大,张先生发现孩子越来越不像自己,于是怀疑两个孩子并非亲生骨肉。经多方打听,张先生从亲戚口中得知,他在外地工作期间,刘女士与同村一男子关系暧昧,而两个孩子的长相恰好与该男子十分相似。张先生多次追问,但刘女士矢口否认,双方自此留下了心结。

  对于要离婚的原因,张先生认为,二人感情基础薄弱,加之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根据刘女士的答辩状所述,近几年丈夫与一名60多岁的女性保持不正当交往,之所以要离婚是为了和“小三”双宿双栖。因此,刘女士坚决不同意离婚。

  三水法院经审理发现,原、被告没有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婚后的60年里也没有补办结婚手续,属于事实婚姻。法官多次询问当事人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张先生坚决表示不愿与刘女士和好。最终,法院只好作出离婚判决。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事情,但一段婚姻的维持总要经受各种考验,夫妻之间应当多一些谅解、多一些扶持、多一些信任,而不是相互猜忌、埋怨,导致婚姻出现裂痕,更不要因一时冲动或意气用事断送美好的婚姻。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