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二警方手铐使用合法吗?
警方承认“处置过当”,律师称警方有滥用警械的嫌疑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纪委、政治部相关负责人赶往现场,将当事民警、协警,以及女子和婆婆全部带至上海派出所调查。经查,今年24岁的女子李某系湖南岳阳人,自称在武汉打工,做过多年珠宝等生意。当日,她在汉口街头发现婆婆受伤后,希望能拦辆警车送婆婆回家,因拦的2辆警车都对她置之不理,帮人心切的她才冲动地用脚踢了第3辆警车。
江岸警方称,事情说清后,双方的误会得以消除。随后,不仅该局的有关领导,还有当事协警、民警等人,均就处置此事使用警械不当行为,向李某赔礼道歉,并取得她的谅解。小
李自称手机3天前被人偷走,没留下联系方式。
针对网友对该事件的关注,江岸警方再次表达对李某的歉意,并希望通过媒体表达:“湖南姑娘,感谢你的雷锋行为。对不起,希望这个小意外没有太伤害你!”
【律师说法】
甘元春:手铐是一种常见的限制人身活动的警械,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在需要进行治安拘留或者刑事逮捕的情形下才可以使用,小姑娘并没有被拘留或逮捕,因此针对本案中的事实警察有滥用警械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