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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称15岁离家 刚离婚3岁孩子判给父亲

A-A+2013年4月12日07:21长江日报 评论

  汪姑娘,你是谁?你在哪儿?

  说明原委,民警为周奶奶买来药品,让周奶奶和汪姑娘吃上热饭。问及姑娘的身份证,姑娘说被交警没收了,要去武昌交通大队拿,民警便驱车带着汪姑娘赶到武昌交通大队。

  武昌交警称,汪姑娘几天前在汉打了个摩的,却让摩的师傅坐在身后她来驾驶,在路上与一辆路虎较劲,擦碰了,对方修车花费万余元,等着汪姑娘来赔。且汪姑娘无证驾驶,交警扣下她的身份证还要依法处置。但汪姑娘坚称路虎司机应该给她赔偿。

  终于看到姑娘的身份证,证件上照片对了,名字却是李姓。民警询问,汪姑娘说自己有6个名字,其中一个是在归元寺当义工时一位僧人取的法号。身份证上显示姑娘今年不到23岁,姑娘说自己15岁就离开家,最近刚离婚,3岁的孩子判给他爸。

  根据姑娘的身份证信息,民警查出她在武汉曾有6次报警记录,其中一次是要求警察送她回家,一次是要求送她去酒吧。

  10日下午6时许,考虑到姑娘助人是善事,民警选择不追究姑娘,将身份证还给了她。她称自己手机被偷,从民警那里借了回湖南的路费。从武昌回到汉口的路上,她在警车上蹭走了民警车里的零钱,要求民警送到沿江大道某酒吧,被民警拒绝后,她在二桥下桥往沿江大道处离开警车,说“我自己去酒吧”。

  记者昨日获得这位姑娘的两个手机号,但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联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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