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担任原湘纺资产启动筹备组组长的职务便利,虚增工程造价,套取工程款后瓜分,并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近日,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助理、督办专员冯晓力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被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其退回的44万元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今年60岁的冯晓力是长沙人,原系湘潭市人民政府督办专员、湘潭纺织印染厂厂长、原湘潭纺织印染厂资产启动筹备小组组长。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2013年2月5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冯晓力被湘潭市公安局依法逮捕。
据检方指控,2003年至2005年期间,冯晓力利用其担任原湘纺筹备组组长的职务便利,伙同原湘纺筹备组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阳长征(已起诉),采取虚增工程造价的方法,通过湘潭市金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湘潭市八达建筑有限公司、湘潭市银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分数次套取工程款共计人民币42万元、20万元和18万元。每次套取的工程款均被两人均分,冯晓力将分得的40万元款项放入其在湖南银宏代保管有限公司租用的保管箱中保管和用于私人投资等。
此外,冯晓力还利用担任原湘纺筹备组组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4万元。据查,1998年7月至2000年10月,冯晓力利用担任原湘纺筹备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将原湘纺安居工程报建手续全部交由湘潭市金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为办理,金侨建筑公司从中获取差价。事后,冯得到20万元“感谢费”。
2001年7月,原湘纺筹备组将原湘纺银海幼儿园委托银海物业公司管理。因幼儿园房屋多年失修及市场竞争激烈,2004年上半年,银海物业公司向原湘纺筹备组提出对银海幼儿园提质改造,因筹备组资金紧张,无钱投入,给予银海物业公司将银海幼儿园南楼进行房产开发的政策以筹资改造。银海物业公司董事长刘卫平经冯晓力同意后,引进谭某对银海幼儿园进行改造。谭某负责装修银海幼儿园北楼,同时将幼儿园南楼拆除,开发成商品房出售,销售收入全部属谭某所有。谭某为感谢冯,送给他人民币10万元。
案发后,冯晓力退赔赃款62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冯晓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套取公共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经合议庭合议后,法院判处冯晓力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退赔的44万元受贿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退赔的18万元贪污赃款依法退回受害单位。
“我希望今天参加庭审的各位领导一定要以我为戒,一定要依法办事,慎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一定要懂得功不抵过,法不容情。”在法庭上,冯晓力做出这番最后陈述。
■沉思录
“要依法办事,慎用手中权力”,这样的话语是不少落马官员受审后的忏悔。人们不禁要问,贪腐官员在收受财物时,为何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金钱迷住了双眼,还是权力导致自身膨胀?在惩治预防腐败时,除了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外,还应注重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记者阮占江 通讯员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