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各地>正文

益阳男子嗜赌与女友起争执将其杀害焚尸被判死刑

A-A+2013年6月19日07:25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本报益阳讯 三年前,益阳男子汪远涛和女友起争执,将女友及一个不足两岁的小孩残忍杀害,并分尸焚烧。今年6月18日上午,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58岁的汪远涛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6年,离异的汪远涛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害人王芝元(丧偶)。后两人同住在桃江县新桥村王芝元家。2008年春节后,王芝元将孙子毛昱宸(被害人,殁年一岁十个月)接回家抚养。因汪远涛经常赌博,二人常为经济问题发生争吵。

  2010年5月30日18时许,王芝元要汪远涛给几百块钱去长沙女儿家,因汪远涛不给引发争执。王芝元一边骂汪远涛,一边将书桌上的茶杯等物品丢到屋前。汪远涛想到王芝元经常骂他,觉得日子无法过下去了,便起了杀人之心。

  汪远涛作案后,担心尸体运出去被人发现,便将王芝元、毛昱宸的尸体进行肢解、焚烧,用纤维袋装好,丢弃在公路旁。事后,汪远涛对邻居谎称王芝元和毛昱宸去了长沙。

  2010年6月5日,王芝元的女儿毛新妹在汪远涛的陪同下,到桃江公安局报警,称其母亲王芝元和侄儿毛昱宸失踪。民警前往汪远涛的住处进行勘查,在王芝元的卧室里发现多处喷溅状血迹,现场有明显的清扫痕迹。经民警盘问,汪远涛如实交代了杀人过程。

  此案经益阳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汪远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汪远涛提出上诉。湖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被告人汪远涛的死刑判决,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同日,益阳中院还对另外三名杀人犯执行了死刑。     记者刘志杰通讯员刘习书 聂凯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