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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疑妻外遇打残“情夫”儿女 刑拘仍称父债子还

A-A+2013年6月16日10:27红网评论

  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便伺机报复“情夫”,打伤“情夫”的一双儿女致其伤残,2013年6月14日,湖南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某涉嫌故意杀人起诉至衡南县人民法院。

  2011年6月20日13时,张某某在家休息,恰逢同组村民张平(化名)用敲窗户、吹口哨的方式叫其妻子谭梅(化名),张某某因此怀疑张平与谭梅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质问张平,但张平未承认此事。此后,张某某欲再次找张平被谭梅阻止,气愤之下张某某便殴打谭梅,逼着妻子带孩子回娘家。

  2011年6月21日上午6时许,张某某手持锄头在张平家周围守候,准备伺机打死张平,看到张平二女儿张丽(11岁,化名)及小儿子张安(6岁,化名)出门去上学,遂产生伤害张平小孩报复他的念头。张某某追上二人,用锄头打向张安后脑,张安当即趴在地上不再动弹。被害人张丽见弟弟被打,训斥张某某并用手抓住张握锄头的手。张某某推开张丽,用锄头打在张丽头部致其晕倒,后又用锄头打了一下趴在地上的张安后脑勺处。认为张安必死,自己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张某某便买了一瓶“甲胺磷”农药,喝下大半瓶,晕死过去。当日下午16时许,张某某发现自己并没有被毒死,遂将作案的锄头丢弃在其家后山的草堆中,逃往外地。经鉴定,被害人张安的伤势为重伤,三级伤残;被害人张丽的伤势为轻伤,九级伤残。

  2013年3月15,张某某被刑拘,身在囹圄的被告人张某某不但不反省还宣称“父债子还”合情合理,等待张的将是法律的制裁。(通讯员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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