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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称副所长未拍裸照逼供 免职因罚款不开收据

A-A+2013年6月11日08:08京华时报评论

  据新华社电 湖南省邵阳市一名被举报“拍裸照逼供卖淫”的派出所副所长戴兴书5月30日被免职。湖南省公安厅有关部门日前称,戴兴书并未拍裸照逼供卖淫,其被免职系因罚款不开收据。

  5月17日,有网民发帖举报称,2012年12月10日,邵阳市双清区城东派出所副所长戴兴书在办案过程中,安排一名“线人”与广西籍女子潘某发生性关系,并拍摄两人裸照,逼迫潘某招供卖淫。随后,在没有开具任何收据的情况下,潘某等人被罚款数千元。

  湖南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向记者证实,潘某与所谓的“线人”朱某卖淫嫖娼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戴兴书在办案过程中不存在“拍裸照逼供卖淫”的行为。经邵阳市公安局调查核实,戴兴书对潘某等人罚款后,未开具收据,这不符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因此戴兴书被免去副所长职务。

  此前,邵阳市公安局回应称,戴兴书在查处潘某、朱某卖淫嫖娼案时,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被免除职务,“但具体违规事项,纪委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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