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怪老婆
昨天上午10点,在义乌市中心医院住院部5楼泌尿外科病房里,我见到受伤男子。旁边,一年轻女人抱着一个小孩。
“事情都过去了,我不怪我老婆,也不想告她。”男子开口的第一句话,让我有些诧异。
他躺在床上,平静地回忆起他的婚姻——
“我姓韩,安徽人,35岁;老婆姓张,比我小6岁。
她小时候,父母就离婚了,是外公外婆把她带大的。她16岁时,我在河北打工认识了她,觉得她可怜,就跟她说,到我家去好了。
她同意了,去了我家,我妈喜欢她,就认她做干女儿。后来,我们在家摆了酒席,两个人就住到一起。
现在,我们有两个儿子,一个9岁,一个9个月。
5年前,我们一起来的浙江,在东阳一家针织厂上班。
我跟老婆感情不错,就是小事经常吵吵闹闹。”
说到这里,韩先生撩开衣服给我看,他上身文着“爱老婆玲”,右手臂上是一个“玲”字,他说,这代表他对老婆的爱。
我注意到,他的左手食指断了两节,他的回答出乎意料——
“去年回家,因为小事,我们俩吵了几句嘴,她说要喝农药死掉,我就用菜刀把手指砍掉了,我想以此证明,我对她的诚恳,她16岁就跟了我,我宁愿牺牲掉自己,也不想她想不开。”
问他,知不知道这件事意味着什么?他说:“我对那个事情已经没兴趣了,又有两个儿子,对生活没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