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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出台 意外险保费将上涨

A-A+2013年6月17日10:18潇湘晨报评论

  本报记者陈张书长沙报道

  近日,论证了五年之久的新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简称新标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对外正式发布。该标准将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在伤残分类、残情条目及保障覆盖范围方面,由原7个等级34项增至10个等级281项,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利益。但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也将面临理赔成本上升、盈利空间压缩的挑战。

  “我们刚刚接到总公司通知,将于7月份召开一次全国性的大会,估计与刚刚出台的新标准有关。”一位不愿具名的寿险公司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出台后,影响最大的就是意外险产品,随着赔付率的提升,保费也有可能要上涨。

  保障范围扩大,给付比例细化

  下载、打印……出于职业本能,生命人寿湖南分公司核保核赔部经理龙治海在第一时间仔细研读了新标准,并与原《比例表》进行了一一对比。“原计划是今年4月份发布,没想到推迟到6月份才发布。”龙治海说,“新标准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件好事,不仅保障范围扩大了,也更具体了。”

  新标准改变了原标准以肢体残疾、关节功能丧失为主的情况,增加了神经精神和烧伤残疾,扩大了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覆盖了包括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和生殖系统等8大门类。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原标准为7个伤残等级34项,而新标准则扩展增加至10个伤残等级共281项伤残条目。同时,新标准中8至10级的轻度伤残保障增加了100余项,将大幅增加对保险消费者的残疾保障程度。

  此外,新标准还将保险金的给付比例进行了调整。在原标准中,给付比例分别为:第一级100%、第二级75%、第三级50%、第四级30%、第五级20%、第六级15%、第七级10%。而在新标准中,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一至十级,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100%至10%。

  意外险或小幅提价

  新标准将部分人身保险的伤残保障范围扩大了,意味着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将拓宽,赔付比例面临上升压力。于是,业内关于意外险产品是否提价的讨论甚嚣尘上。

  “随着保障范围扩大,赔付率上升,必将造成保险公司理赔成本上升,保费也肯定会适当上涨。”龙治海分析认为,像肝、脾按原标准是不给赔付的,新标准为8—10级伤残,赔付比例为50%。特别是肋骨,意外伤残率非常高,将大大提升保险公司赔付率。该公司目前意外险赔付率在30%以下,其中身故赔付占了50%以上。

  平安人寿湖南分公司保险规划经理陈恩伟表示,新标准出台后,对于一些保单量比较少的小型保险公司,压力将更大。部分公司可能会采取一些应对措施,比如原来一些职业只要45元就可保1万元,现在可能就要提高到50元才能够保1万元,根据不同风险来提高保费价格。

  具体涨多少,涨幅会有多大,龙治海认为,这还需要一个前期精算和实施的过程,“涨幅肯定不会太大,1万元保额可能增加2元左右的保费”。

  不过,随着新标准对消费者保障及赔付范围的增加,一些保险公司为减少赔付风险,可能会对高风险职业人群减少或停止承保意外伤害保险。龙治海表示,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在逐步试行新标准,会监测其赔付率的变化并作为调价依据。针对赔付率的高低会对承保人群有所选择,缩小意外险销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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