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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官微 庭前两发道歉微博

A-A+2013年7月2日20:08中安在线评论

  湖南高院官微  庭前两发道歉微博

  与一审只允许部分中央媒体旁听不同,湖南高院二审也呈现出开放姿态,不仅申请旁听的记者获准旁听,微博也在庭前及时发布相关消息。

  官微甚至两登“更正”道歉,先发微博称“开庭传票落款日期填写错误,已经作出更换并重新送达”;早上7点40分,再发道歉微博,称“昨天微博把没有参加庭前协调会议的浦志强律师列为出席人员,特此表示歉意”。

  此后,高院官微先后发出“上诉人唐慧及其代理律师等陆续来到湖南高院”及“被上诉人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法定代表人、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永州市公安局长蒋建湘早早来到高院”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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