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
律师称如维持原判将不申诉
昨天,徐利平向记者提供了永州市劳教委此次二审的《答辩状》。答辩状中称,该委对唐慧劳教决定的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永州市劳教委认为,湖南省劳教委的复议决定虽然撤销了该委对唐慧的劳教决定,但并未确认该劳教决定违法,复议决定撤销劳教决定的理由是出于对唐慧女儿的人文关怀,使用的法律依据则是《行政复议法》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规定。
徐利平称永州市劳教委“态度蛮横、没有诚意”。对唐慧的劳教决定是否违法仍将是此次庭审双方争议的焦点。徐利平认为,“撤销”对唐慧的劳教决定,即确认了劳教决定的违法性;即便执法行为明显不当,对方也应当承担国家赔偿的后果。
此次二审为终审判决,徐利平表示,如果法院维持原判,将不选择申诉,因为“希望很小”。“我相信主审法官具有丰富的行政诉讼经验,会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