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要闻>正文

娄底施救站涉嫌强迫交易 系交管部门指定救援组织

A-A+2013年6月28日07:43三湘都市报评论

  律师说法

  娄底施救站

  涉嫌强迫交易

  湘潭大学兼职教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陈平凡认为高速公路救援服务行业存在着服务主体少、刚性需求强、公共服务性等特点,其服务价格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不得乱收费。

  他介绍,2011年5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是构成“强迫交易罪”的条件。

  “虽然在此案中尚不明确瑞和公司娄底施救站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是否有暴力行为,但是本案中的涉案单位利用自身对该区域市场绝对垄断的优势地位,以抬高价格等方式乱收费,公安机关可以以‘强迫交易罪’进行立案侦查。”陈平凡说。

[上一页] [1] [2] [3] [4]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