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娄底施救站
涉嫌强迫交易
湘潭大学兼职教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陈平凡认为高速公路救援服务行业存在着服务主体少、刚性需求强、公共服务性等特点,其服务价格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不得乱收费。
他介绍,2011年5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是构成“强迫交易罪”的条件。
“虽然在此案中尚不明确瑞和公司娄底施救站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是否有暴力行为,但是本案中的涉案单位利用自身对该区域市场绝对垄断的优势地位,以抬高价格等方式乱收费,公安机关可以以‘强迫交易罪’进行立案侦查。”陈平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