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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新政促进两岸海上直航

A-A+2013年6月17日07:38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11项新政促进两岸海上直航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局长、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宋德星16日在厦门宣布了11项进一步促进两岸海上直航发展的新措施,力争打造两岸“直航升级版”。

  此次宣布的11项“新政”,内容涉及促进邮轮运输、放宽班轮捎带、推动车辆互通、互设验船机构、下放审批权限、强化搜救合作等。放宽班轮捎带方面,为提升两岸干线班轮的利用率,遵循运力调控原则,双方同意在华北至台湾航线上,经批准两岸登记的干线班轮可捎带两岸中转货,经特别许可两岸资本的方便旗干线班轮可捎带两岸自有中转货,但限定其每航次装载量均不得超过400标箱。车辆互通方面,双方同意积极支持两岸客货滚装运输发展,先行简化港区内相关拖架与车辆运营程序,逐步推动两岸机动车辆通过客滚航线上岸、甩挂运输等实现互通行驶,充分发挥客滚运输的效益。

  目前,两岸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今年将继续开展系列活动,用心做好两岸婚姻家庭服务这一跨越海峡的甜蜜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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