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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经济腐败时间在10年左右

A-A+2013年6月6日07:56东方早报评论

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

    1 平均经济腐败时间在10年左右

  去年12月,香港教育学院社会科学系博士生刘九龙在第二届中国廉政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上发表了题为《中国内地落马官员带“病”提拔现象研究》的论文。在研究了43个省部级落马官员案例后,刘得出结论:“这些落马官员发生初次腐败行为的平均年龄为47.48岁,带‘病’提拔的省部级官员,其平均经济腐败时间在10年左右,绝大多数是5年到15年之间。”

  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的受贿史贯穿其整个仕途的升迁历程。1990年,在担任阜阳地委书记的次年,王昭耀就开始插手干部职务升迁。在29名为“升官”而行贿的人中,陆有朝是第一个向王昭耀行贿的。在收取了陆有朝7.9万元的贿赂后,王昭耀帮助他先后晋升为临泉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阜阳市委政法委书记。

  从接受陆有朝贿赂首开先例,直至2005年春节在省政协副主席任上最后一次受贿,15年间,王昭耀受贿历史从未间断。特别是在1993年2月升迁至副省长后,王昭耀受贿次数和金额更是与日俱增。经统计,在704万余元的贿赂款中,至少有600万元是在王昭耀担任副省长后收受的。随着职务升迁,分管领域日益重要,王昭耀财路日宽。

  与王昭耀15年的贪腐时间相比,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从开始贪腐到案发也经历了长达12年的时间。

  2007年12月5日,临沂市中院开庭审理了何闽旭案。判决书显示,何闽旭收受第一笔贿赂是在1994年。1994年春节前夕,已是浙江丽水地委副书记的何闽旭,在杭州家中收受了第一笔贿赂——5000元人民币。之后,何闽旭又两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万元。

  何闽旭由此开始他漫长的受贿历程。至2006年6月案发,何闽旭受贿时间长达12年,单笔收受数额从最初的数千元飙至索贿160万元。而这12年,也是何闽旭不断晋升的12年。

  王昭耀的受贿历史是15年,何闽旭的受贿时间是12年,刚刚在今年5月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的受贿行为则跨越13年,伴随了黄胜自地级市市长升至副省长的整个仕途过程。

  据统计,近10年来,除少数官员外,其余落马省部级官员在腐败期内的职务均有变动,甚至其中近80%的人职务得到了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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