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支柱介绍,王建毅与杨建农来往多年,在湖南省警校时就是同事和密友,“但是杨建农在给王建毅帮忙时有多次是丧失原则的,存在明显利用职权为王建毅个人谋利的问题,他自己也意识到王建毅给他大笔送钱,是因为通过他利用职权帮忙而获利甚多”。
杨支柱了解到,王建毅获得的第一桶金260多万元事实上就有杨建农的帮助。
但杨支柱认为,被法院认定的104万元贿款中,王建毅存入自己账户交杨建农炒股的30万元人民币应当扣除。“虽然王建毅说这钱是送给杨建农的,但杨建农自始至终都说赚了一人一半,而且杨建农掌握的只是交易密码,修改后也告诉了王建毅,他控制的只是股票买卖。股票资金在法律上的归属和事实上的控制从来都属于王建毅,认定杨建农占有了王建毅30万股票本金明显不符合事实。”
一审判决显示,杨建农喜欢摄影,有不少人因此投其所好。如郴州市某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曹某从2000年起,就开始以拜年为名到杨建农的家中或办公室给他“送钱”。杨建农则先后帮曹某打招呼,让他顺利地承揽到郴州市咪表等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帮助他解决矿山经营中遇到的治安问题等。
为了感谢杨建农的帮助,曹某先后送给杨建农9万元。2006年的一天,杨建农在一家摄影器材店购买了一部价值24万元的哈苏数码相机,曹某帮他支付了10万元的相机货款。
2005年,广东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托人从德国购买了三个镜头共价值8.25万元,送给了杨建农。此外,杨建农还收受了湖南一家高速公路开发公司总经理送的价值8.2万元的佳能镜头一个,以及湖南一家工程担保公司副董事长送的一台价值18.8万元的莱卡S2单反相机。
杨建农还被认定收受过一笔来自赌场老板的百万元贿款。据《法治周末》报道,2004年8月,广西商人兰丹邀请杨建农一家去越南旅游,住在越南一家酒店。该酒店董事长让兰丹从皇家赌场的佣金中拿出一部分送给杨建农,以求得今后杨建农对其在湖南的赌球和地下六合彩活动给予关照。后来,兰丹从越南赌场的佣金中拿出100万元港币,送给了杨建农的妻子陈玲。2005年年底,兰丹打陈玲电话联系到杨建农,告知有台湾朋友在湖南从事地下六合彩活动,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要杨建农打招呼关照,时任省公安厅纪委书记的杨建农马上给该市公安局负责人打去了电话。
杨建农被认定的贪污款项中,有一笔高达193万元。1996年12月10日,湖南省公安厅所属的京华公司转款193万元至“金鹰典当行”账号,该账号于1997年3月27日转款至银剑实业公司,银剑实业公司由杨建农妻子陈玲控制,法院认定这笔钱最后没有归还。
杨支柱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从案卷来看,公诉机关对杨建农的指控时间跨度大且十分庞杂,从杨建农担任湖南省公安厅行财处处长到副厅长的15年间,他被指控在经营罚没车、案件处理、车辆上牌、承揽工程等多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因此获得了大量个人利益。
他认为,从案卷来看,有些一审认定的犯罪事实,因情况十分复杂,且年头久远、当事人及证人记忆容易出现偏差,所以认定得比较牵强,二审的庭审应该也是围绕这些疑点展开的。
据了解,另案处理的杨建农妻子陈玲,被法院认定共同收受21.83万元,加上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刘希平对此文亦有贡献)
(原标题:杨建农案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