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3个股东全部被抓,更加深了杨家人对“帖案”的认定。但湖南省公安厅当时称,易杏玲涉及的是证券内幕交易案。
知情人士透露,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所属的湖南高速集团曾有意进入赛迪传媒,在此过程中,易杏玲涉嫌获得内幕消息并由此进行操作,获利甚巨。
2010年9月13日,从广州返回长沙的杨建农在被带走前的10多天,曾为妻子的事到处奔走。13日下午,作为湖南省纪委委员的他,去省纪委汇报和反映了发生在他和家人身上的事。16日,他又给湖南省主要领导写信。其间,他还奔走于公安厅的老领导之间,杨略功称,老领导纷纷表示要他相信组织。
杨略功说,其余的时间,杨建农也去上班,但很早下班,回家后总待在电脑前,登录自己的博客,还在博客中写道:“有一首歌唱得真好,阳光总在风雨后。”
引人注目的巨额家庭财产
陈玲被带走之后,围绕这一系列案件产生了一系列的碰撞。
2010年10月22日,《南都周刊》发表了一篇题为《公安厅副厅长的“牢狱”之灾》的报道。3天后,湖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公开回应称报道失实。
湖南省公安厅称,调查涉及杨建农、陈玲夫妇,源于2010年7月28日,公安部向湖南省公安厅下达了查处一起证券内幕交易案件的任务,并提交了中国证监会提供的参与内幕交易的名单,名单中有省公安厅副调研员易杏玲。8月,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在侦办张焱经济犯罪案件中,又发现其与易杏玲、陈玲共同经济犯罪的证据,并由此发现杨建农的“犯罪线索”。
线索是:“杨建农利用职权为长沙市某房地产商在房地产开发中提供帮助,进行权钱交易,受贿数百万元之巨等犯罪线索。”
杨建农夫妇被带走后,其巨额家庭财产随之公开,确实非常引人注目。
一个侧面显示了杨建农家庭财产之巨。杨建农喜欢摄影,有媒体报道称,见过其摄影器材的人说,“他的镜头应该价值上百万”。杨略功没有否认这一点,他也承认,家庭财产“一两千万是有的”。
一审判决书认定,杨建农的许多摄影器材是别人送的,这些器材总价值达70余万元。
粗略勾勒的杨家发家史是这样的:上世纪90年代初期,时任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政治部主任的陈玲下海经商,合伙承包了湖南省警校的驾校,掘得第一桶金。当时,杨建农担任警校副校长。
对于能承包驾校,杨略功称,当时机关干部下海,可以优先承包单位经营项目,并不需要关系。
后来,陈玲又开过涂料厂,但杨家人称这个厂做得不太成功。1992年2月,杨建农调任湖南省公安厅担任行财管理处副处长,1993年6月升任处长。其间,陈玲又和杨建农的二弟合作,在湖南省公安厅附近开了家“银剑典当行”。
杨略功说,出于避嫌,典当行经营了一年半后转手,但挣了不少钱。
此后,陈玲与杨建农二弟又以民营资本身份进军公交行业,先是承包了拉萨市公交公司的线路运营权,后来又进入广西,承包了广西钦州市公交公司的线路运营权。
杨略功说,进军公交行业获利颇丰。近年来,每年的收益都在数百万元之巨。
而在此期间,从1997年1月开始,杨建农又先后担任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直到2002年11月转任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08年12月,杨建农成为公安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