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调程序
1.公告。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省委党校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下载《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公开选调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并发送至招考专用邮箱swdx505@163.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
3.资格初审。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将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于2013年5月8日在省委党校网站“信息发布栏”进行公示。
4.领取准考证及资格复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查时,考生须携 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盖章并贴好照片的《湖南省委党校 湖行政学院公开选调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以及1张一寸免冠彩照到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办公楼大厅办理。
5.笔试。由校院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公共科目和公文写作两科,每科满分100分。公共科目主要考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 等方面的知识;公文写作主要考公文写作基础、公文写作及公文办理等方面的知识及能力。笔试成绩为100分,公共科目和公文写作各占50%。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湖南省委党校网站“信息发布栏”公示。
6.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
7.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示。
8.考察。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9.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0.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并公示。将考察情况报校院委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并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11.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