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价格低廉,散装油受到中小餐饮店、食品加工企业的欢迎。但是,散装油却给“地沟油”“劣质油”回流带来了便利。昨日,长沙市政府发布通告,宣布9月1日起全市全面禁止散装食用油的经营和使用。这是继去年统一餐厨垃圾回收,堵住“地沟油”源头之后,长沙市针对市民餐桌食用油安全的又一重磅举措。昨日下午,市食安办就通告出台背景和内容做出详尽解读。
抽检:散装油质量堪忧
今年以来,长沙市食安办对全市散装油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发现,全市现有散装食用油经营户242户,日均销量约40余吨。其中,大型散装食用油批发户(日均销量在500公斤以上的)27户,占11.2%,主要集中在开福区竹山园粮油市场、高桥大市场和红星粮油市场。散装食用油经营户主要从湖南、广东、广西、安徽、上海和四川等省市的油脂企业进货,销售的散装食用油品种以大豆油、菜籽油、棕榈油、猪油、芝麻油、茶油为主。
记者曾跟随食安执法部门对雷锋镇多家超市经营的散装油进行了抽检。执法人员将这些三无散装油送至检测结构进行检测,结果表明,抽检6家散装油店铺,3家产品不合格,原因主要是酸价超标。而在市食安办在本次调研中对散装油的抽检,也发现2批次的散装食用油酸价超标。
长沙市食安办执法协调处处长罗曙光介绍,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脂肪在长期保藏过程中,由于微生物、酶和热的作用发生缓慢水解,产生游离脂肪酸。食用酸价严重超标的食用油,人体可能会因消化道受到刺激而产生不适,甚至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
调查:经营过程存掺假“潜规则”
在前期的市场走访中,记者发现问题散装油多出现在一些小店面,生产卫生条件差,贮存环境简陋,温度、光照、通风都达不到现在食品安全的要求。
此外,记者还发现,在散装油行业还存在故意掺杂多种油脂的潜规则,“这是利益驱使。”执法人员介绍,以豆油为例,掺杂少部分棕榈油进去,一般检测还发现不了。“棕榈油每斤2块多,比起豆油等便宜不少。”据了解,这些低廉的散装油价格一般在5元/斤至6元/斤,比厂家桶装油便宜不少,主要流向一些中小餐馆。
长沙市食安办在本次对散装油的质量调研中,有意将正规包装的食用油和散装食用油抽检结果进行对比,发现散装食用油更易导致微生物污染、油脂因水分增加而造成品质下降、更易出现油脂腐败变质、更易出现掺杂掺劣现象等。
“我们走访发现,多数散装食用油经营户一般用不锈钢(或铝)罐用于贮存进购的散装食用油。这些罐子很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不同批次的食用油在罐内混存,因保质期长短和油品质量不一,导致抽检不合格。”更让人担忧的是,这些散装油原料来历不明,生产者根本就无索票索证习惯,销售时标签标识不全,一旦出食品安全问题问题,根本就无法追踪。
新政:9月起全市禁售散装油
新政策要求,9月1日起全市禁止经营使用散装食用油。市食安办介绍,食安监管部门将在生产、餐饮、销售环节重点设防。
长沙市政府《关于禁止经营使用散装食用油》通告明确指出:“本市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用油加工、分装企业除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餐饮服务单位禁止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加工制作食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食用油生产经营单位购进包装、标识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的食用油,采购食用油应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索取供货方的许可证、产品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供货凭证,建立完备的台账记录。”市食安办表示,届时,如果市民发现有食品企业和餐饮单位违法违规经营使用散装食用油的,可拨打电话88665026(市食安办)、12365(市质监局)、12315(市工商局)、85570477(市卫生局)举报。
在昨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食安办主任黄吉邦上表示,下一步,长沙将开展散装油经营使用的专项治理。对违规经营使用散装油的,将由行政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谭琳静 舒薇】
什么是散装食用油?
是指以散装形式销售的、无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的食用油。
小型油作坊怎么办?
通告指出,对于利用传统工艺从事茶油、菜籽油、花生油、芝麻油以及动物油脂等现场制售的小作坊,应当依法取得允许此项目经营的营业执照,且必须在盛油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用油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市食安办表示,这将促进一批传统小作坊积极改善生产条件,向正规企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