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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麻阳一纪检组长勾结下属贪污获刑

A-A+2013年4月9日11:17正义网评论

  正义网湖南4月9日电(通讯员 彭小龙)身为文化局纪检组长的莫某,不正确履行自身职责,不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而利用职务之便勾结下属贪污。近日,由湖南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莫某、石某涉嫌贪污一案,已由该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莫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四万元;石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四万元。

  莫某,男,现年53岁,原系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石某,男,原系麻阳文化局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莫某与石某在分别担任麻阳文化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和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管理麻阳网络文化市场的职务之便,将网吧缴纳给单位的88000元人民币费用不开票入账而私分。

  鉴于莫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石某于司法机关立案前主动交代了本案全部贪污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自首,加之两人在本案宣判前已主动退还了全部赃款,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湖南一纪检组长勾结下属贪污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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