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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被判五年以上徒刑并开除学籍

A-A+2013年4月8日07:43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可被判五年以上徒刑,并开除学籍

根据警方的调查,该外籍男子可以定性为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曾昕说,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有七项违规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其中第二条就是‘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开除学籍。”曾昕说,“该案中,如果嫌疑人被判刑,就不能继续保留学籍。”

主刑执行完毕还可加判驱逐出境

曾昕说,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由市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侦查,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审理,刑罚在中国执行。

曾昕介绍,我国《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凡是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犯罪的,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他继续居 留我国将会对我国国家和人民利益产生危害,就可以(不是一律)附加判处驱逐出境,以消除其在我国境内再犯罪的可能性。执行驱逐出境,必须在所判处的主刑执 行完毕之后。

  该案中,嫌疑人接受刑罚后,留在我国境内仍有可能再犯罪,法院完全可以附加判处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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