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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管理需要全方位跟踪监督
近年来,湘西州纪检检察机关查处多起涉及专项资金案件,州纪委曾向媒体表示,专项资金在申报立项、计划分配、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造成专项资金运行管理不规范的主要原因有,缺乏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反馈体系,财政管理只管报账拨款,不评价效果,一些部门和单位只管要钱,不讲求效益。此外,监督的方式方法落后,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对某一事项和环节检查多,全方位跟踪监督少。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处理缺乏应有力度,责任人承担的违规违纪成本和风险较小。
湘西州纪委于2011年出台《专项资金纪检组长监督责任制暂行办法》,规定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申报、计划分配、拨付使用等程序,必须接受纪检组长的监督;专项资金拨付实行会签制,未经纪检组长会签,单位财务不得办理拨付手续;专项资金监督实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纪检组长应及时制止并督促单位予以纠正,如有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该《办法》还规定,纪检组长未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力,致使所在单位所管理的资金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视情节轻重,对其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