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志杰实习生孟宝乐湘西报道 入股房产项目,开洗脚城电玩店……湘西永顺县发改局原局长彭彬的另一重要身份是“成功商人”。彭彬也因套取造林专项资金,装修其开在长沙的洗脚城,被湘西州纪委“盯上”。湘西州纪委称,彭彬等多个涉及专项资金的案件,反映出专项资金在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漏洞。
2012年8月,彭彬因贪污、受贿461万余元,被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彭不服向湖南高院上诉,2013年5月28日,此案二审开庭。
发改局长贪污受贿461万元
5月28日上午,吉首市人民法院,50岁的彭彬被法警带上法庭。
彭彬个子不高,头发里夹杂着白发,操着永顺口音的普通话回答公诉人和法官提问,思路很清晰。
2005年3月至2010年2月,彭彬担任永顺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万坪至盐井公路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2007年10月兼任永顺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巩退办)主任,永顺县红色旅游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等。
湘西州中院一审认定,彭彬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贪污公款342.65万元,为王某等商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19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
彭彬不服判决,向高院上诉。他认为,有70万是“借款”,不能认定为受贿。此外,他还称自己在被羁押期间,举报他人犯罪,
有立功表现,应该从轻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