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乱收费可电话举报
记者获悉,专业收费员统一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着装并佩戴长沙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员证,使用湖南省非税局统一印制的“湖南省非税收入停车专用收据(定额)”收费票据。
招聘人员主要面对40、50的就业难人员以及零收入家庭,目前招聘仍按批次进行中,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前往所在社区报名。
聘用的专职收费员如有重复使用次票或其他不合法手段收取钱物、收取次票款不给票据或少给票据的,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0731—88878898,一经查实,均予以辞退或开除,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提醒
冒充收费员最高
可处15天内拘留
路内停车场设置的咪表、停车场标志及物价收费公示标牌属于公共设施,凡盗窃、故意破坏或任意损毁的,除照价赔偿外,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在路内停车场冒充收费员进行非法收费的,除没收非法所得以外,将给予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擅自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
擅自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设置障碍物影响道路临时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