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9时至21日12时。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按照网上报名系统的步骤要求进行。
(三)报考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录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分别由省、市州法院、检察院负责,初审时间为4月15日9时至21日17时。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各市州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资格初审合格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但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计划的报名考生,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允许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网上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及时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5日9时至4月23日17时。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低保证》或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于2013年4月23日到省委组织部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四办公楼445房,咨询电话:0731—82218504)办理减免费用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费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3年4月30日至5月2日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录用计划数。部分边远贫困地区个别特殊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所需专业、技能特殊,公开报名后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商招考单位决定是否开考。
(七)重要提示。为防止不法机构窃取报考人员报考信息,本次网上报名时,不采集报考人员的电话号码等通讯信息。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和资格初审(4月15日至21日17时)、缴费(4月15日至23日17时)、职位计划调整(4月24日至25日)、笔试成绩公布(5月22日左右)、面试资格复审公告(5月22日至28日左右)等时间节点的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并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机关联系。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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