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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送喝酒的朋友回家结果自己撞了人

A-A+2013年6月2日08:42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送喝酒的朋友回家结果自己撞了人

  6月1日晚上9点,记者在芙蓉交警大队见到了肇事司机谷某,谷某今年25岁,看起来很清秀。

  记者:车是你的?撞人前喝了酒?谷某:我不是车主。凌晨2点多,我和朋友在万家丽路吃了夜宵,车主喝了很多酒,我只喝了两杯,考虑朋友喝得太多,为了安全,我决定开车送他回家。

  问:出事后你下车看了伤者?

  答:那辆摩托车没有尾灯,突然窜进了我们的车道。撞了摩托车后,我因为害怕,并没有下车,过了红绿灯后,我马上打电话给后面一辆车的朋友,让朋友打电话给122报警,要朋友照顾伤者,送伤者去旺旺医院,垫付医疗费。

  问:为何想起请人顶包?

  答:一是非常紧张,害怕家属打,二是有一点担心要负责任。后来朋友在酒店开了房,我躲在酒店里。其实我一直想投案自首,因为(伤者)家属情绪激动,几十人在医院里,所以我请了一个朋友顶包。

  问:是知道车牌掉了才投案自首的?答:我一直想投案自首。有块车牌掉了还是后面那辆车的朋友告诉我的。我一开始并不知道他(伤者)死了,后来知道了,我非常难过。我感到很抱歉,希望家属能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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