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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用精液做药引治疗妇科病 终审强奸改判猥亵

A-A+2013年5月19日11:28羊城晚报 评论

羊城晚报记者董柳(发自南宁) 羊城晚报记者董柳(发自南宁)

  17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副教授”精液治病涉强奸案,做出了终审改判:马林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该案宣判后,法庭安静下来,只听见两个人的声音:马林的姐姐哭诉喊冤,马林也大呼“历史会为我平反昭雪”。法官向前走了几步,欲言又止后离开。据悉,去年7月,一审法院判决马林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偏方惹祸

  48岁的马林,是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教授”,开始在化疗科工作,后来被调到医院办公室。

  马林利用由其本人的精液、酒精、去炎松软膏、红霉素和生理盐水五种物质组成独家秘方,开始免费治疗妇科疾病。

  赵某是马林的老乡,在广西公安系统工作,两人早年相识并有往来。赵某后介绍其女友彭花(化名)与马林认识,请他帮治妇科病。

  2010年8月,马林开始了对彭花的治疗。二审法院查明,问诊后,马林认为彭花脾虚且患有盆腔炎症,在工作室里对她进行了两次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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