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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调整个体户个人所得税预征率

A-A+2013年6月5日09:47长沙晚报评论

  记者昨日从地税局获悉,为了让绝大部分纳税人享受到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双重优惠,切实降低税收负担,长沙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个人所得税预征率。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独资、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预征率调整如下:建筑业1.5%;出租车行业0.7%;货物运输业1.5%;加工和货物销售1.2%;娱乐业、服务业、文化体育业1.2%;其他行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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