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5月27日电(记者陈文广)驾驶“黑的”非法营运被查扣,“黑的”司机竟然纠集其他非法营运司机暴力抗拒执法,导致4名执法人员受伤。日前,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对这一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胡某等6人因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10个月至1年零4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2月13日,被告人胡某驾驶“黑的”在贺龙体育场附近进行非法营运,被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依法查扣。执法人员正欲将车停放至查扣地点时,胡某竟然通过车载电台群呼,纠集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司机前来阻挠执法。
据介绍,闻讯赶来的其他被告人将车辆逼停,将执法人员拖下车殴打并抢回了被扣车辆,导致4名执法人员受伤。执法人员将为首的胡某带至派出所后,20余名非法营运司机先后赶至派出所,聚集在派出所外,逼迫警方放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检方认为,胡某等6名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并导致国家工作人员受伤,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对于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6名被告人均表示没有异议。法院审理后,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