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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女走秀或为博出位

A-A+2013年5月23日10:51东南网评论


  是酒后失态

  还是搏出位?

  年轻女子为何在深夜街头裸奔?该女子的奇怪行径引发网友的各种猜测。

  ①喝多了——“肯定是在酒吧里喝多了,才会意识模糊,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嘛。”

  ②嗑药了——“神志看起来比较茫然,疑是吸食不良物品或被人下药。”

  ③酒吧炒作——“一夜之间,她出现的酒吧就人尽皆知,不知道是不是有意炒作。”

  ④想出名——“看她神态‘自然’,任人拍摄,一点也不反抗,是不是想出名?”

  律师说法

  裸露者传播者均涉嫌违法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陈福猛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像该女子昨日走上机动车道的行为,如果引发交通堵塞或其他严重后果,可能会触犯《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围观路人将女子的裸体图片上传到网络,也属于违法行为。不管女子究竟为何裸行,网络传播者都应当考虑到这些图片可能对她造成的伤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利用网络等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可处以拘留和罚款。达到一定数量,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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