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讯(记者李卉 通讯员彭湘军)他们是相亲认识的,第一次见面,吃了顿饭后,男子把女子带到家里看环境,结果起歹心强暴了女子。4月2日,天元区法院审理判决了这起案件。
男子叫杨贵星,45岁,女子叫张天娥,之前有过一段婚姻。经人介绍,去年6月4日,他们在湘潭马家河镇见面。早上10点来钟,他们俩和媒人一起坐了会,杨贵星接了个电话,说是有点事,先离开了。
没多久,杨贵星就打电话给张天娥,叫她先不要走,一起吃个午餐。午餐后,杨贵星带张天娥去自己家看看环境。因二楼的房间里没有凳子,两人就坐在床上看电视。杨贵星首先把自己的情况说了说,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就开始动手动脚。
张天娥觉得两个人才认识,还不了解,拒绝了杨贵星的非分要求。但是杨贵星不肯,狠狠抓着张天娥的双手不让她反抗。张天娥说,她挣扎了个把小时,期间还挣脱过杨贵星,拿起手机打电话给妹妹,想喊妹妹、妹夫骑摩托车来接自己,但电话被杨贵星抢过去关了机。
最终,杨贵星强暴了张天娥。当晚,张天娥向警方报案。两天后,警方抓获了杨贵星。
案发后,杨贵星赔偿了张天娥几千元钱,加上他认罪态度比较好,多次表示后悔,4月2日,天元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杨贵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