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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3人PS艳照勒索京官获刑 照片很假仍有人给钱

A-A+2013年4月3日11:29京华时报评论

  □非法获利

  照片很假仍然有人给钱

  据承办此案的海淀检察院检察官赵一晓介绍,在接手此案后,她经过与嫌疑人对话,了解到在湖南省双峰县有很多人都在干这行,甚至已经成为当地一种“行业”。小贺等3人也是从老乡处学到这一“本领”。 

  赵一晓认为,这是缘于一些中国经济不发达地区,没有门路致富,因而一些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利后,马上引起了当地其他人的连锁反应。 

  此外,在阅读了卷宗,查看了淫秽照片后,赵一晓检察官发现,这些PS的照片手法非常拙劣,而且大多都是用证件照PS上去的,可以说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假的,但还是有人明知是假照片,也愿意付款。因为被敲诈的人全部都是成功人士,或地位显赫或经济实力雄厚,而这些人之所以明知是假照片也愿意付款,完全是花钱消灾的心态。 

  法院查明,2011年6月,小贺伙同赵光明、贺佩妲在湖南省双峰县,通过从互联网搜集个人信息、合成虚假的色情照片并抄写勒索信的方式,向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等地发送勒索信件勒索财物,共计未遂531万元,既遂66万元。

  2012年10月,海淀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三人敲诈勒索多名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由于部分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因此法院减轻处罚,判处赵光明、贺佩妲有期徒刑15年。由于小贺犯罪时未满18周岁,而且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从轻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小贺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后,市一中院于今年1月份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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