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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工商局工作人员周日驾公车购物被通报批评

A-A+2013年5月30日08:23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印有“工商行政管理”字样的小车5月26日,印有“工商行政管理”字样的小车停在长沙某超市的停车场。微博图片

  本报长沙讯 日前,一组“工商局工作人员开公车购物”的照片被网友曝光。5月29日,记者从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福分局了解到,该工作人员因公车私用已经被处罚。

  照片拍摄时间为5月26日下午4点35分至5点09分之间。

  爆料人称,一名中年女子驾驶着一辆牌照为湘A58393、印有“工商行政管理”字样的小车,停在了某大型超市的停车场。女子对车上一男子交待几句后进入超市,约半小时后,这名中年女子推着载有食品的购物车回到了车前,女子将商品放到车上后,叫醒睡觉的男子离开。

  29日下午,记者从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福分局了解到,在看到该网帖后,该局领导十分重视,局纪检部门迅速介入调查,经查实,网帖中的中年女子确实是该局的一名工作人员。

  按照该分局的说法,26日当天,该工作人员私驾公车带着儿子去超市购物。经局里研究决定,要求该工作人员补交因私用公车产生的油费,局里对该工作人员和其部门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要求写出书面检查,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处理结果上报到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记者丁阳亮实习生曾孝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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