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文物可以不被随意“开发”
接到停止侵害通知书,原“湖南省立第一中正医院”仍被拆解
又一处文物,在“停止侵害通知书”面前,继续被拆解。
衡阳市干部疗养院的前身,是“湖南省立第一中正医院”,建于 1942年。 1944年,该医院还成为收治长衡会战受伤官兵的战时医院。
5月16日,南岳区文物局将此处列为“不可移动文物”。但这未能阻止被拆解。
文物建筑被拆背后的逻辑是,文物局和疗养院互指对方“应尽保护义务”,全面承包疗养院经营权的开发商则认为,这属独立经营行为,是承包协议赋予的“权利”。
本报记者朱远祥衡阳报道
5月27日,南岳衡山脚下,数十名工人施工。一栋两层楼的民国建筑,大部分门窗、天花板和木楼板被拆解,部分隔墙被推倒——原湖南省立中正医院旧址、现衡阳市干部疗养院正变得面目全非。
约10天前,这栋民国三十二年的建筑,被衡阳市南岳区文物管理局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疗养院以此为依据,要求承包方停止拆解,但对方未予理会。
被列为重要抗战时期纪念性建筑的医院旧址,正在一轮又一轮的争论和博弈中改装换颜,洗去原有的历史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