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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今年落实随迁子女异地高考 禁规定男女比例

A-A+2013年5月24日08:12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评论

  本报5月23日讯  教育部21日公布《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新规中要求各地落实随迁子女异地高考。

  新规明确,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生或者提高对女生的录取要求。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在招生计划方面,要求“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向社会公开”,“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

  今年对军人子女实行优先录取政策的范围有所扩大,新增四类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记者 贺卫玲 实习生 庹云扬

  链接

  少数民族优惠考生

  名单已公示 

  省教育考试院21日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公示了我省2013年享受少数民族优惠考生信息,按照去年的高考招生录取政策,享受少数民族优惠考生可在高考录取中享受5分到20分不等的录取优惠。

  ■记者 贺卫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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