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株洲讯(通讯员刘亮记者王欢)近日,出家的安某从郴州来到株洲一家寺庙化斋,发现人家旅行箱内藏有大量现金而心生盗念,趁机盗走现金5725元。4月2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安某依法批准逮捕。
据查,现年30岁的安某于2010年7月在郴州一家寺庙出家,2013年3月来到株洲市石峰区一家寺庙化斋,并暂住该寺庙。3月18日中午12时许,安某外出购物,顺便帮寺庙里的和尚孟某捎带一包洗衣粉,孟某从自己柜子一个旅行箱的夹层里拿出一大叠钞票,给安某购洗衣粉的钱。安某看见一大叠钞票后很是心动,想找机会“取走”。
当日下午13时许,安某趁孟某在外面接待旅客,将孟某旅行箱夹层里的5725元现金全部盗走。当日下午,安某用偷来的现金在株洲市内一家大型商场花2720元购买了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和一台打印机,其余现金被消费一空。当晚,安某乘火车返回郴州。
3月18日晚22时许,孟某回到住处,发现自己的现金被盗,遂向公安部门报案。3月24日下午4时许,孟某在一位师兄的陪同下,找到郴州安某所在寺院的主持,说明了相关情况,安某不得不承认偷盗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