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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千方百计满足民众知情权和监督权需求

A-A+2013年5月29日10:39国际在线评论


  国际在线消息 (记者 黎萌)5月28日,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指出,在新媒体环境下,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始终坚持群众观念,不断增强群众感情,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正确对待人民群众通过各种媒体表达的意愿,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周强说,信息化条件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寄予了更高的期待,为我们在新媒体环境下做好法院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源泉。媒体的迅猛发展活跃了民主法制建设的舆论环境。近年来,法院审理案件受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各级各类媒体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比重越来越大。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需要的高度,正确看待和分析当前的舆论发展趋势,自觉主动地适应媒体舆论新发展新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特别是对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媒体的多样性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人民法院坚持群众路线提供了新的路径。

  周强说,舆论对案件的高度关注反映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在新媒体环境下,舆论关注呈现出即时、互动的特点,这就要求人民法院不仅要动态及时公布司法信息,还要在公布司法信息的同时答疑解惑。

  周强指出,新技术的变革导致媒体格局发生深刻变革,新媒体格局的变革使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环境。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把握司法工作规律,履行好法制宣传教育职责。要通过庭审直播展现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的实际行动,通过公正廉洁的司法裁判展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通过公正高效的执行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和权威,不断在司法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要深刻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客观及时全面地公开人民法院工作信息。人民法院要坚持善用媒体,善待媒体,加强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统筹运用,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公开,客观及时全面地公开人民法院工作信息,充分宣传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宣传公正司法的法治要求,充分宣传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实践,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深刻把握社会公众信息需求规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切。要从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起,切实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司法信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切。

  周强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突出重点,创新形式,通过传播内容、传播角度和传播手段的多样性,千方百计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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