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近日共同下发《关于治理“吃空饷”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办法》规定:不符合政策规定,以借调、病休、停薪留职、脱产学习等名义,不在岗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无论是个人领取的还是单位领取的,一律限期全额追缴,上缴本级财政。
《办法》明确,经组织上批准同意借调的人员,只能在本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不得在其他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病休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告,并严格按照人社部门有关病休规定核减工资和津贴补贴。调动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又在新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由全市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将重发部分全额追缴,上缴本级财政。长沙市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本报公布机构编制违规违纪举报电话12310和举报网址csbb.changsha.gov.cn,市民若举报有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