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招收、培养学生,学生毕业后到企业对口就业。5月19日,长沙市政府公布了《关于建立预备员工制度深化校企合作的意见》,5月27日起实施。
预备员工制度是指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招收、培养学生,学生在校期间具备职业院校学生和企业预备员工双重身份,学生毕业后到企业对口就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制度。预备员工制度以全日制学生为主,大力推行“把教室建在车间,把车间建在学校”的校企合作模式,由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预备员工培养协议共同进行订单培养。预备员工通过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并按协议录用进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成为企业正式员工。
记者赵晶实习生王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