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去100吨,必须扣5吨”
5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株洲中燃公司。该公司发言人邵国夫否认了该公司有不同规格气瓶售出的情况。他声称,从来没有(缺斤少两)现象,他们销售出去的都是12公斤规格的,且都有登记。
株洲中燃总经理助理申太荣说,该公司销售的瓶装液化气一般是12公斤一瓶,没有出现过11公斤的。
当记者表示,已经在该公司充气站看到了工人分类充装不同规格的液化气后,申太荣不语。
自称负责安全生产的总经理助理胡波解释,就充装标准来说,政府定的是12公斤每瓶,但有些用户有特殊要求。出售10公斤或11公斤的,并不违法,因为他们是按照重量开的票。
记者以跟车观察的各类规格瓶装数量和《株洲瓶批销售日报表》上登记的数据,质疑“特殊客户”是否太多时,申太荣表示,他不能证实记者所看到的报表的真实性。
他说,今年4月,株洲市质监局对株洲所有的液化气公司搞了一次暗访抽查,该公司的两个充气站都没有发现问题。
申太荣指出,从法律上说,该公司是株洲唯一的供气站,但具体到液化气销售终端(配送站),他们控制不了。每天株洲大约有30吨的液化气销售量,他们的供气量只占1/6。
“我们两个(充装)站都吃不饱。假冒伪劣的都是外面的气,打着我们的牌子。”
申太荣和胡波都称,外界质疑该公司产品缺斤少两的问题,很可能发生在下面的配送站。外界以为是他们二级机构的配送站,其实是和他们公司原来兼并的企业有加盟协议,现在合同也到期了。双方是业务关系,但出了问题、追究责任都来找他们。
他们表示,缺斤少两的问题都发生在配送站,他们没有办法约束配送站老板。
然而,曾在该公司工作过的曹先生说,“公司有规定,卖出去100吨,必须扣5吨,如果达不到这个要求,还要扣工资”。他不愿克扣客户,但公司却因此就要调整他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