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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作案:十余天后再抢劫200元

A-A+2013年5月14日21:01西部网评论

  第四次作案:十余天后再抢劫,劫财200元

  然而,十几天后,即2013年1月24日凌晨2时许,闫志彬再一次用同样的方式,对独自在家中睡觉的被害人娟子(化名)实施了抢劫。

  “她从钱包里拿了200元给我后,我就让她把她的手机也给我。后来她提出她要里面的手机卡,我就让她自己把卡取出来后,拿着手机和钱离开了。”闫志彬说。

    2013年2月2日1时30分许,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居民警经侦查在南昌市西湖区一网吧内抓获闫志彬。目前,犯罪嫌疑人闫志彬因涉嫌抢劫罪、强奸罪,已被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而该案也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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