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作案受害者脚打石膏也不放过
2013年1月6日21时许,闫志彬进入了另一受害人小洁(化名)的家中,见小洁正开着灯在房间内看书,闫志彬便走到门口将电源总闸关掉,后对小洁实施抢劫、强奸。
闫志彬说:“她的脚受伤了,打了石膏绷带,我把电源关掉后,来到她房间,用手掐住她的脖子,让她把钱给我。”被吓哭的小洁立即将包内的800元现金给了闫志彬,后在闫志彬的威胁下,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而就在闫志彬转身将要离开之际,小洁用手抓住了闫志彬的衣服和手。“她问我是谁,我说我是谁不关你的事,我给你十分钟报警。之后,我没有理她就离开了。”闫志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