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作案:
受害者谎称有艾滋病未将其吓退
2011年11月30日凌晨3时许,闫志彬在西湖区一房间内,用相似方法对正躺在床上玩手机的受害人阿芳(化名)实施了抢劫、强奸,抢走现金150元。
“那天凌晨,我正躺在床上玩手机。突然,有一个头套塑料袋,右手将菜刀举在头边的男子推开卧室门走了进来。”阿芳说。
随后,闫志彬用电话线将阿芳双手反绑起来,并在将阿芳的两部手机及挎包内的现金全部拿走后,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阿芳说:“我对他说我有艾滋病,但他说‘管你有没有’。”在闫志彬即将离开之时,阿芳以手机不值钱为由,让闫志彬将手机还给她,闫志彬将两部手机归还给了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