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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两村官以新农村建设为名倒卖农田被诉

A-A+2013年5月18日11:25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长沙5月18日电(记者陈文广) 为偿还村集体历年所欠债务,湖南嘉禾县塘村镇砠背村支书和村主任等竟以“新农村建设”名义收购村民农田倒卖,牟取非法利益。近日,砠背村村支书雷某轰和村主任雷某飞被以“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雷某轰、雷某飞分别系塘村镇砠背村支书、村委会主任。2011年4月,两人和砠背村其他村干部,为偿还村集体所欠的债务,经商议决定以“新农村建设”名义收购该村大坝头的农田倒卖给村民建房,牟取非法利益。

  2011年8月3日,雷某轰、雷某飞作为村支两委代表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以2.3万元/亩的价格从村民处征收土地,征地款、基础工程建设款由开发商垫付,双方按6:4的比例分成。

  2011年7月至2012年1月期间,雷某轰、雷某飞作为村支两委代表与本村15户村民签订征地协议,从村民处收购了7.132亩农田。2012年1月中旬,开发商在基础工程完工之后,砠背村将征收的农田划分并出售了14块土地,销售额为50余万元。后在嘉禾县纪委和国土资源局介入后,部分村民土地被退还,但也造成一些耕地因施工破坏无法耕种。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雷某轰、雷某飞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倒卖土地使用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湖南嘉禾两村官以“新农村建设”为名倒卖农田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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